办理乘机手续前,请检查充电宝:
1. 严禁携带国内生产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2.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当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时,必须经过九元航空批准后,方可携带。
3. 严禁携带已损坏,或未标明额定能量,或无法通过标注的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4. 严禁将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中。

5. 每名旅客携带充电宝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登机后,请遵守:
(1)请妥善放置充电宝,避免挤压磕碰。
(2)充电宝必须全程处于关闭状态。

(3)在机上,严禁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严禁为充电宝充电。

(4)当充电宝不慎掉落或滑入座椅缝隙,请呼叫乘务员,切勿自行移动座椅,以免受到机械挤压导致受损、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