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儿童、疾病旅客、孕妇、盲人、聋哑人、犯罪嫌疑人等由于身体或精神状况在旅途中需要特殊照顾或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运输的旅客,只有在符合九元航空运输规定的条件下,经九元航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上述有关运输规定和条件,可向九元航空查询。
特殊服务申请方式:可致电客服热线 400-105-1999,并提供相关信息。
婴儿旅客
1、婴儿是指旅行开始之日起年龄满14日未满2周岁的旅客,乘坐飞机时应有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旅客陪伴同行。
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出生不足14天的婴儿不接受运输,早产儿(出生孕周不满37周)自出生之日起满90天才可接受运输。
2、婴儿适用票价
婴儿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的婴儿应支付儿童票价。
3、购买婴儿票需提供婴儿出生年月日的有效证明,如护照、出生证、户口簿等。
4、婴儿载运数量要求
为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民航局颁布的各机型旅客载运数量安全规定,每类机型每条航线的婴儿旅客载运数量均有不同的载运标准。根据九元航空机型配置,每个航班限制运输的婴儿数量为5人,请旅客尽量提前购买婴儿客票。
5、婴儿免费行李额
购买不占座婴儿客票的婴儿,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
6、婴儿退票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凡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九元航空客服热线4001051999。
儿童旅客
1、儿童指旅行开始之日已年满两周岁但未满十二周岁的旅客。
2、票价:儿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
3、购买儿童客票(包括婴儿)应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购票,如出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十六岁以下)、护照,并持与购票时一致的证件原件办理乘机手续。
4、搭乘国内航班时,每位年满 18 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旅客最多携带两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同舱位乘机。儿童团队必须征得承运航空公司同意才能办理相关购票手续。
5、持儿童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普通座主舱位Y舱客票办理。
6、公司暂无能力办理无陪儿童服务。
凡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九元航空客服热线4001051999。
孕妇旅客
1.怀孕不足 8 个月(32 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应乘机者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2. 怀孕超过 8 个月(32 周)但不足 35 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
(1)旅客姓名、年龄;
(2)怀孕时间/周期;
(3)是否适宜于乘机(或身体状况良好);
(4)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
注:上述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 72 小时内填开,并经县级(含)以上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
3.下列情况,本公司一般不予承运:
(1)怀孕 35 周(含)以上者;
(2)预产日期在 4 周(含)以内者;
(3)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4)产后不足 7 天者。
凡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九元航空客服热线4001051999。
老年旅客
老年旅客是指年龄超过70岁(含70岁)年迈体弱,虽然身体并未患病,但在航空旅行中显然需要他人帮助的旅客。我们建议70周岁以上的老年旅客由健康成人陪伴出行,以应不时之需。
拒绝运输
九元航空出于安全原因或根据合理的判断,可以拒绝承运旅客和其行李。由于下列一种或多种原因,九元航空有权拒绝承运旅客和其行李:
(1)九元航空为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旅客的行为、年龄、精神或身体状况不适合航空旅行,或使其他旅客不舒适或反感,或对其自身或其他人员或财产可能造成任何危险或危害;
(3)旅客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不遵守九元航空相关规定;
(4)旅客拒绝接受安全检查;
(5)旅客未支付适用的票价、费用以及未承兑其与九元航空之间的信用付款;
(6)旅客未能出示本人的有效的旅行证件;
(7)旅客出示的客票经证明是非法获得或不是在九元航空或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处购买的,或属已挂失或被盗的、或是伪造的、或不是由九元航空或其授权销售代理人更改的乘机联或乘机联被涂改的;
(8)出示客票的人不能证明本人即是客票上“旅客姓名”栏内列明的人;
(9)旅客出示的客票经证实其定座记录是无效的;
(10)旅客没有遵守九元航空有关安全或安保方面的指令;
(11)旅客未能遵守机上禁烟或使用电子设备的规定;
(12)旅客曾有搭乘航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纪录,并且九元航空有理由相信此种不良行为仍有可能再次发生。